2 岁孙子被火车轧死,法官提醒铁路沿线居民加强未成年子女安全教育
2月14日,记者从新疆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获悉,2013年8月上旬,艾某要去和静县一家钢铁厂上班,于是将2岁的儿子小杰(化名)托付给了艾某照顾。孩子的祖母。 8月2日,奶奶带着小杰和5岁的孙女去地里干活,那里离铁路很近。铁路线上巡逻的保安看到老人后,提醒老人看好孩子,不要让他们在铁路线上玩耍。
老人答应了,开始干活,两个孩子则边跑边玩,不知不觉就跑到了铁路线上。当天10时35分左右,一列货运列车经过这里。司机发现线路有人,采取鸣笛、停车等措施。小女孩发现火车后跑出了铁路线,但小杰没有及时跑下来。 ,不幸被火车碾过。
事故发生后,艾将责任方铁路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其承担80%的赔偿责任,赔偿金额为141,300.80元。责任被告当庭辩称,事故原因是孩子监护人未尽到看护义务,该局已尽到保护和警示职责。
近日,法院查明,事故原因是受害人奶奶未尽到监护义务,导致孩子逃离监管进入危险区域。铁路公司事发前已提醒孩子的奶奶,在铁路上发现有人时采取了警告等措施,对事故没有过错。但根据法律规定,铁路运输造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伤亡的,铁路企业必须承担不低于50%的赔偿责任。最终,经法院调解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被告责任方铁路公司赔偿原告艾某9万元。
办案法官表示,本案中,奶奶接受了子女的委托,照顾孙子,应当履行临时监护义务。奶奶的疏忽造成了孙子的死亡,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。但孩子们放弃了要求奶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要求。通过这个案例,提醒居住在铁路沿线的居民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,不要在铁路沿线玩耍,以免发生悲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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